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关于我们网站地图
预约:0574-87434050 ,13780086400
全国客服QQ:317071404
网站首页 成功案例 媒体聚焦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专家团队 验房知识 热门问题 政策法规 关于我们
验房 收房 收楼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验房现场

  • 验房收楼
  • 装修监理
  • 服务费用
  • 培训认证
  • 其它服务

搜房直播间:房屋深陷"质量门"怎么办? 1

 
 

【主持人】:我是新闻中心的记者邓苏梅,今天大话地产的主题是假如您的房屋深陷质量门,这次大话地产联合新快报阳光社区联合举办,今天很荣幸邀请了很多位嘉宾。
广州房地产资深专家 黄穗诚
啄木鸟验房机构 高级监理 赵太宇
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程磊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周玉忠
广信律师事务所 刘洋
新快报读者 冯小姐
新快报记者 刘仰奇

  有资深的专家黄老师,还有三位资深自律师,还有啄木鸟的赵太宇先生,还有新快报的冯小姐。

  今天就是3.15消费者日,背景是这样的,我们知道居住是人的第一个生存的权利,与居住相关的房子,自然也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的商品,商品房的交易,历年来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领域之一,我们在网上找了一些数据,我们知道关于纠纷严重的程度,在2010年的时候,关于商品房的纠纷投诉案件有13000多件,2011年相比2010年情况矛盾有一些环节,大概是8300多件,前一段时间曝光的万科“毒地板”的事件,大家都很清楚,因为这个事情的曝光把精装房质量的拷问推到风口浪尖上,这意味着业主在买房子的时候,这些对业主又多了一道考验,精装修在市场的普及程度很高,无论从业主为了省时还是省事,还是开发上更好的节约成本,精装房成为开发商主打的形式,买房的主要形式之一。令人担忧的是精装房存在很多的质量问题,比如之前曝光“毒地板”的问题,可能跟业主生命安全带来威胁,今天在3.15马上来临之际,我们跟大家讨论一下,当购房者面对各种各样房屋质量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请了三位在这方面很有说话权利的律师,在市场上跟专家探讨一下,作为开发商、物管和其他的主体,应该怎么样减少房屋的质量问题?商品房所谓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我们在收楼的时候会发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第二,已经收楼,住了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房子有问题,大部分存在这两种情况。

  现在进入第一个议题,商品房在交付业主使用的时候,会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开发商必须拿到验收的结果以后,才有权利请业主验收,为什么经过验收之后,房屋质量问题仍然普及?我想问一下这个问题出现在哪儿?首先请黄老师发表一下您的高见。

  【黄穗诚】:这个问题首先是伪问题,提法是错误的,在2000年国务院办法质量管理条例,里面把政府办法质量验收管理办法,改为相关建设参与单位进行验收,通过验收之后,就由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就做竣工验收的备案,就完成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民事责任,变为市场承担的责任,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这几年进一步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在建筑交付使用的时候不能出现裂漏,根据这个把原来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一步发展为分户验收,就是一栋楼或者是几栋楼一期抽样验收,变成每一个房进行验收,杜绝了裂漏,也要审查环境污染的情况,空气的质量情况都列为其中的内容,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已经经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说法,已经是过时多年,整个社会都不知道这个事情。

  房屋的质量问题依然常见于市场,这种说法也有问题。第一说法相关部门的说法是伪话题。第二,房屋的质量问题依然常见于市场,为什么出现这种状况呢?现在我们都知道,国家把原来承担质量问题,从计划经济由政府牵头验收,由政府做质量的担保变成市场主体自己组织验收,这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这个过程程序比较要做,好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的参建单位,包括政府的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我们就看一下设计单位,建筑公司,监理单位,还有质监站,最起码5个单位全部都来参加验收,包括消防。有的地区还包括环保部门,各个部门都进行验收,看看报表,抽查一下。验收的结果,通过参与验收的各方的代表确认无问题之后,就把所有的报建材料和整个过程的文件,最终的验收结果,就报送到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查实之后备案。如果不备案的话,行政主管部门就要承担3万到30万的罚款。现在政府委托一些质监站和事业单位做这个事情,以前广州市直接备案的人,还在监管处,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出现问题,往往是什么呢?就是把关不严,备案必须是每一个环节都审,进了那个过程没有,如果没有的话,也通过了登记备案可能就会出现问题。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的话,往往是开发企业就叫购房者收楼,购房者不知道必须要他拿出备案表,以前一政三书,现在取消了,现在由于是民事关系,所以你自己验收叫到行政主管部门就行,现在没备案就交付使用。小业主还可以看很重要的标志就是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从2011年全国推开,广州市2009年已经全部铺开,但是有多少个商品房交付使用,有多少的分户验收的纸贴,没有当然纠纷很大。所以我觉得,购房者收楼不是要请购房师,不是要请这个专家,那个专家,关键是程序走了没有?首先按照程序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走程序当然是很多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