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是新闻中心的记者邓苏梅,今天大话地产的主题是假如您的房屋深陷质量门,这次大话地产联合新快报阳光社区联合举办,今天很荣幸邀请了很多位嘉宾。
广州房地产资深专家 黄穗诚
啄木鸟验房机构 高级监理 赵太宇
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程磊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周玉忠
广信律师事务所 刘洋
新快报读者 冯小姐
新快报记者 刘仰奇
有资深的专家黄老师,还有三位资深自律师,还有啄木鸟的赵太宇先生,还有新快报的冯小姐。
今天就是3.15消费者日,背景是这样的,我们知道居住是人的第一个生存的权利,与居住相关的房子,自然也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的商品,商品房的交易,历年来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领域之一,我们在网上找了一些数据,我们知道关于纠纷严重的程度,在2010年的时候,关于商品房的纠纷投诉案件有13000多件,2011年相比2010年情况矛盾有一些环节,大概是8300多件,前一段时间曝光的万科“毒地板”的事件,大家都很清楚,因为这个事情的曝光把精装房质量的拷问推到风口浪尖上,这意味着业主在买房子的时候,这些对业主又多了一道考验,精装修在市场的普及程度很高,无论从业主为了省时还是省事,还是开发上更好的节约成本,精装房成为开发商主打的形式,买房的主要形式之一。令人担忧的是精装房存在很多的质量问题,比如之前曝光“毒地板”的问题,可能跟业主生命安全带来威胁,今天在3.15马上来临之际,我们跟大家讨论一下,当购房者面对各种各样房屋质量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请了三位在这方面很有说话权利的律师,在市场上跟专家探讨一下,作为开发商、物管和其他的主体,应该怎么样减少房屋的质量问题?商品房所谓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我们在收楼的时候会发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第二,已经收楼,住了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房子有问题,大部分存在这两种情况。
现在进入第一个议题,商品房在交付业主使用的时候,会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开发商必须拿到验收的结果以后,才有权利请业主验收,为什么经过验收之后,房屋质量问题仍然普及?我想问一下这个问题出现在哪儿?首先请黄老师发表一下您的高见。
【黄穗诚】:这个问题首先是伪问题,提法是错误的,在2000年国务院办法质量管理条例,里面把政府办法质量验收管理办法,改为相关建设参与单位进行验收,通过验收之后,就由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就做竣工验收的备案,就完成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民事责任,变为市场承担的责任,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这几年进一步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在建筑交付使用的时候不能出现裂漏,根据这个把原来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一步发展为分户验收,就是一栋楼或者是几栋楼一期抽样验收,变成每一个房进行验收,杜绝了裂漏,也要审查环境污染的情况,空气的质量情况都列为其中的内容,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已经经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说法,已经是过时多年,整个社会都不知道这个事情。
房屋的质量问题依然常见于市场,这种说法也有问题。第一说法相关部门的说法是伪话题。第二,房屋的质量问题依然常见于市场,为什么出现这种状况呢?现在我们都知道,国家把原来承担质量问题,从计划经济由政府牵头验收,由政府做质量的担保变成市场主体自己组织验收,这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这个过程程序比较要做,好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的参建单位,包括政府的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我们就看一下设计单位,建筑公司,监理单位,还有质监站,最起码5个单位全部都来参加验收,包括消防。有的地区还包括环保部门,各个部门都进行验收,看看报表,抽查一下。验收的结果,通过参与验收的各方的代表确认无问题之后,就把所有的报建材料和整个过程的文件,最终的验收结果,就报送到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查实之后备案。如果不备案的话,行政主管部门就要承担3万到30万的罚款。现在政府委托一些质监站和事业单位做这个事情,以前广州市直接备案的人,还在监管处,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出现问题,往往是什么呢?就是把关不严,备案必须是每一个环节都审,进了那个过程没有,如果没有的话,也通过了登记备案可能就会出现问题。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的话,往往是开发企业就叫购房者收楼,购房者不知道必须要他拿出备案表,以前一政三书,现在取消了,现在由于是民事关系,所以你自己验收叫到行政主管部门就行,现在没备案就交付使用。小业主还可以看很重要的标志就是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从2011年全国推开,广州市2009年已经全部铺开,但是有多少个商品房交付使用,有多少的分户验收的纸贴,没有当然纠纷很大。所以我觉得,购房者收楼不是要请购房师,不是要请这个专家,那个专家,关键是程序走了没有?首先按照程序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走程序当然是很多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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