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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提醒:公建性质小户型 其本质并非住宅  
   
  编辑:   来源:  时间:2006-11-11 21:19:32  打印

小户型越来越受欢迎,很多开发商也趁机推出了单身公寓、SOHO公寓、酒店式公寓等名目繁多的小户型产品。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除了要看价格、地段、户型等方面外,也不能忽略此种小户型的土地性质。

据介绍,目前我国土地出让类新分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a业娱乐旅游等营利性项目用地、教科文卫等福利性质用地、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和农民房六大类。其中,第一类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二、三、四、五种统称为公建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或50年。

专家提醒,公建性用地上的小户型,本质上并不是住宅。除了土地使用年限要比普通住宅用地短外,还有其他与普通住宅不同之处:第一,房屋公摊面积更大;第二,税负更高,无法享受住宅所享受的契税优惠;第三,水、电、物业费等使用成本更高;第四,按揭贷款年限更短,通常只有6到10年,贷款首付比例也高达5成;第五,一般情况下没有单独的厨房;第六,无法办理住宅产权证,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落户(迁户口)等。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搞清房屋的用途和土地使用年限,就房屋用途的条款询问清楚,约定明确。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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